1. 招标条件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自葫芦岛市绥中县九门口隧道(冀辽界),接规划建设的G0121京秦高速公路秦皇岛至九门口(冀辽界)段,新建复线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成为整体十车道,经绥中县、兴城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凌海市,止于盘锦市苇田区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约238.209公里,其中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长约16.142公里,改扩建段长约222.067公里。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冀辽界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段长约8.63公里。拟采用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55米。
本项目共设置收费站14处、服务区6处、ETC门架40座、隧道1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下设3个驻地办)。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约41个月(1248日历天),监理服务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计划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机电设施调试期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佟墩斜晡募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诜ǘù砣饲┓⒌氖谌ㄎ惺樵(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杼峁┓ǘù砣松矸葜っ髟、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廴缡谌ù砣嘶袢。杼峁霸谏绫O低炒蛴〔⒕哂猩绫2棵庞≌碌氖谌ù砣嗽谕侗耆说ノ簧绫=煞衙飨浮痹装订入存档资料;
、芡侗耆嗽凇肮移笠敌庞眯畔⒐鞠低场敝小盎⌒畔ⅲㄌ逑钟抵凑招畔ⅲ钡牟檠峁辰赝疾噬坝〖,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5 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8236451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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