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广场路面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半柔性路面技术在我省收费站、服务区、路口及重载交通路段的应用效果良好,这项技术已经在国外及国内多个省份被大面积推广应用。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已达295个,并且大多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自通车以来,多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路面破损较为严重,陆续出现了表面剥蚀、露骨、断板等不同程度损伤,严重的已发展成为结构性损伤,丧失了其使用功能。近年来,我省已对43座收费站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了灌注式复合混凝土路面改造,目前效果良好。
2023年依循“地级市重要出入口、交通流量大、破损严重”的原则,拟对宽甸站、昌图站、沈北新区站等12个重点城市出入口收费广场水泥砼路面采用半柔性路面技术(复合混凝土)进行改造,预计改造面积6.25万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收费广场的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收费广场路面半柔性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122日历天,其中: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造价编制计划服务周期: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20日,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7月21日~2023年10月31日。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楼408室)由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偻侗耆耍咸逋侗晔钡牧咸迩M啡耍┢笠捣ǘù砣饲┓⒌氖谌ㄎ惺樵(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谌缡谌ù砣嘶袢。杼峁霸谏绫O低炒蛴〔⒕哂猩绫2棵庞≌碌氖谌ù砣嗽谕侗耆说ノ簧绫=煞衙飨浮痹装订入存档资料。
、弁侗耆耍咸逋侗晔钡牧咸逅谐稍保┰凇肮移笠敌庞眯畔⒐鞠低场敝小盎⌒畔ⅲㄌ逑钟抵凑招畔ⅲ钡牟檠峁辰赝疾噬坝〖,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他成员(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费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和单位名称)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网站》()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82364408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赵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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